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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检验中心的六大模式

发布时间:2017-12-22

为提高整体医疗水平,促进分级诊疗政策和医联体政策落地,国务院于2017年4月26日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医联体成为2017年中国医疗改革最大的春风。而区域检验中心作为医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件中大力鼓励建设的几个中心之一,乘着医改的春风区域检验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蓬勃发展起来,出现了几种区域检验中心模式,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下:

一、依托区域内大型综合医院检验科建立区域检验中心

这一模式是国内最早出现的一种区域检验中心,这一类的区域检验中心在国内有很多,如上海松江区区域临床检验中心,该中心依托区域内的松江区中心医院检验科,将区域内18家社区卫生机构统一纳入该中心,各家社区卫生机构统一将采集完的标本(三大常规除外)通过专业化的物流公司,运送至区域性检验中心检测,结果通过LIS系统传回各个社区卫生机构。

这类区域检验中心一般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主导,以区域内一家龙头医院检验科为基础建立区域检验中心,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进行纵向整合,使区域内的居民均可以就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这种模式的区域检验中心最大限度保留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而且对检验工作人员比较有利,随着检验中心的稳步发展,员工有更多精力致力于更高层次的实验室活动,如结果审校、质量分析、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科学研究等,并且通过参加 ISO 15189管理认证,可以使区域性临床检验中心检验质量上台阶,管理水平上等级。

二、第三方实验室与区域内龙头医院或专业组织共建区域检验中心

最初的第三方实验室都是通过自己的检测项目全,成本低等优势与医院检验科竞争,主要收集医院无力开展或者不愿开展的检测项目。但这种模式这几年在悄然改变,很多第三方实验室开始采用为医院检验科提供集中采购试剂耗材、实验室合作共建,托管医院检验科等多种模式多方向发展。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检验中心,是第三方实验室一种新的合作模式,而且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后,这种新模式发展很快,金域、迪安等国内第三方企业半年多时间内已经有数十家共建的区域检验中心签约。

这种模式通常也是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主导,但引入了民营资本,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减少了政府的投入。一方面利用第三方实验室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实验室管理经验,降低实验室成本,减轻当地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利用第三方实验室专业化的管理和技术平台迅速提升基层区域的检验水平。
三、第三方实验室与区域内龙头医院合作

相比于共建区域检验中心,这种严格来说不算一种区域检验中心模式,只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方式,第三方实验室与区域内龙头医院签署合约,将区域医院内不能开展的项目送到第三方实验室,充分利用和优化彼此资源,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

四、总院分院模式的区域检验中心

这种模式的检验中心通常设在总院,各个分院将标本送至总院检测,减少各个分院的重复设置,减少重复建设和投入。但这种模式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检验中心,因为这个中心只针对他们系统内部,比较封闭,区域内的其它基层卫生单位通常无法参与进来。

五、第三方实验室直接加入医联体作为区域检验中心

这种模式与前面两种模式有所不同,不存在共建问题,而是让第三方实验室直接加入医联体,作为医联体的区域检验中心。相比于前面三种模式,这种模式更加彻底地让政府摆脱了对检验中心的投入,不仅不用投入硬件建设,而且也不用再雇佣检验工作人员,极大地减轻了政府的投入,但对当地的检验从业人员来说,恐怕不是个好消息,最起码很多以前的检验铁饭碗都没有了。

六、IVD企业与区域龙头医院共建区域检验中心

这一模式比较新颖,以往IVD企业往往处于检验产业的上游,很少涉及产业的终端,但是IVD企业在与检验产业终端(检验科、第三方实验室、检验中心)的对话中往往没有太多优势,掌握话语的主动权并不多。而且产品需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但是随着药品改革,两票制的普及,耗材及IVD产品将是下一个改革重点,IVD企业将直接面临销售的压力,很多IVD企业选择与检验中心合作,为检验中心提供检验试剂及耗材集中采购及供应。但也有IVD企业直接参与区域检验中心的共建,实现自身产品的垂直销售,由于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不仅可以进一步降低检验中心的运营成本,而且对于产品问题可以快速反馈解决,对于IVD企业提高自身产品质量非常有好处。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医联体的建设,区域检验中心作为医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获得大力的支持,成为未来几年检验领域的一个新发展趋势,各个医院检验科单打独斗的日子会成为历史,抱团取暖的时代将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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